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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5日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户政“跨省通办”改革工作,南昌市公安局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自2023年4月1日起,江西省内户籍居民可向南昌市任何一家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据悉,江西省内户籍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南昌市任何一家户籍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办理的,无须再提供材料;非同时办理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籍派出所窗口当场受理、制作、发放,并收取工本费每张10元。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者陈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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