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7万公里农村路,条条都是“幸福路”!吉安农村公路进入“法治时代”
12月12日,吉安市召开宣传贯彻《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主要内容及全市贯彻落实举措进行了介绍。该《条例》已于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专门就农村公路制定行政法规,标志着农村公路发展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农村公路是交通网络的“毛细血管”,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出行,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条例》的制定实施,对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十四五”以来,吉安市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3个省级示范县,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7万公里,排全省第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8%,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十四五”期间,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2800公里,改造危桥377座,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402公里,实施跨赣江改渡建桥4座,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99.04%,完成总投资约125亿元,投资规模较“十三五”时期大幅增长92%。“十四五”时期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预计63.39%,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预计61.8%,分别较2021年增长9.3个百分点、12.5个百分点。2021年以来,养护资金累计投入达20.7亿元,是“十三五”同期的5.9倍。完成养护大中修工程900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持续稳定在100%,优良中等路率提升至90.84%,路况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真正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
《条例》共28条,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确立了以下几方面核心制度和规定:明确发展导向与基本定位;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着力提升路网质量与促进融合发展;加强管理养护,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保障与应急能力。
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全市将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凝聚老区农村公路发展共识;狠抓年度任务,确保“十四五”各项指标圆满收官;科学谋划“十五五”,绘就吉安路网新蓝图;强化资金保障,构建多元长效投入机制;推进智慧交通,打造吉安农村公路数字平台。(记者周雪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