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照护难题,在南昌有了新办法。近日,南昌市正式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全市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度失能人员将率先受益。选择居家护理的,基金最高可报销75%。
分三步覆盖全民。2026年底前,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先行参保;2027年底前,纳入未就业城乡居民;2028年实现人群全覆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随父母参保,困难群体享受资助参保。
资金多方共担,个人负担轻。单位职工按0.3%费率缴费,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退休人员个人按0.15%缴费,均由个人医保账户代扣。未就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按1∶1分担,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由财政资助。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居民或职工标准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代缴费用。
差异化报销,居家护理最优惠。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单位职工居家护理报销75%,社区护理报销70%,机构护理报销65%;未就业城乡居民居家护理报销55%,社区护理报销50%,机构护理报销45%。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无起付线。
缴费越长保障越高。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缴费年限越长,保障水平越高。除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时初次参保以及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情形,需经过6个月等待期,断保年限越长等待期越长;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不重复享受。(孙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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