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6月8日电(徐雅静)精准对标中央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江西省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新诉求,6月6日,江西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以下简称《财政措施》),16条财政措施都是真金白银、指向明确,着力让市场主体得实惠、添动力。
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朱斌介绍,这16条财政措施可以说是江西省多年来力度最大、举措最实、含金量最高的组合式财政政策,省财政为此新增安排资金110亿元,主要聚焦市场主体、创业就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四个方面。
《财政措施》提出,确保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大专项补助力度。鼓励市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月至9月,共4个月应缴水、电、气费用30%的财政补贴。放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确保新撬动银行普惠信贷200亿元,普惠类信贷平均担保费率从0.9%降至0.6%以下。
对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业务稳定经营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财政措施》提出,由当地财政一次性发放5000—10000元不等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各地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按30%比例予以奖补。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6类群体,原由个人承担的利息予以全额贴息,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加快消费回补,鼓励设区市因地制宜采取低门槛、广覆盖的消费券等方式,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对各设区市实际使用并核销的财政支出数,省财政按30%给予奖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新型基础设施、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等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带动社会有效投资。
《财政措施》要求,对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较重的市县,依据疫情影响、防控投入、防控风险等级及范围等因素予以一次性困难补助。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特困、孤儿、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及按要求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也将根据支出责任,按30%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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