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发布关于《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报告显示,由父母共同开展家庭教育的家庭只占28%,有53%的孩子每日课余体育锻炼时间不足1小时,还有37%的孩子每天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
今年10月,在我省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期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联合省妇联、省教育厅面向全省广大家庭开展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我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通过江西数字人大、问卷星等平台开展,为期一个月,有近70万人参与。
从调查情况看,被调查家庭有两个孩子的情况最多,占62%;孩子多为就读小学、中学阶段。被调查家庭中,由母亲单独进行家庭教育的占比达49%,由父母共同进行家庭教育的只占28%。这反映出当前母亲仍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然而,从调查情况看,孩子每天课余体育锻炼时间在1小时以下的占比53%;娱乐时间在2小时以下的超过80%,反映出大部分孩子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时间较少;每天睡眠时间能保证8小时至10小时的孩子占比为58%,还有37%的孩子每天睡不够8小时。
从调查情况看,有87%的家长希望得到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但是仅有25%的家长反映学校经常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这表明学校履行家庭教育指导职责还不到位。检查发现,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虽然大多成立了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但与家长交流家庭教育信息、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不多,且内容单一、质量不高,工作流于形式。
执法检查组通过座谈走访还了解到,许多家长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孩子文化学习,忽视家庭家风教育,对孩子身心健康、德体发展关注较少,存在重智轻德的倾向。
为更好地促进《条例》实施,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压实政府部门职责,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家庭教育法定职责;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将新建江西省妇女儿童中心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筹建全省统一的省级家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边远学校。(记者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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