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江西首例100%破产和解案的审结,帮助面临破产清算的企业重返赛道——
一家数字企业的解困之路
7月21日,顶着烈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法官龚丽瑶再一次踏进江西某卫星技术运营公司的大门。
“700万元已分别汇往9名债权人的账户,第一笔清偿资金全部到位。”接过公司负责人递过来的报表,一一核对后,龚丽瑶笑着说,“公司总算从破产清算的‘坑’里爬出来了。”
从濒临破产,到借助破产和解“重生”,作为我省首例100%破产和解案的主角,这家年轻数字企业的解困之路走得并不轻松。
陷入困境
成立于2019年10月的江西某卫星技术运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卫星导航、通信导航技术研究的企业,奔跑在数字经济新赛道上,发展前景看好。
2020年2月,就在业务团队搭建完毕、积极拓展市场的关键时刻,公司被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了当头一棒:投资方资金缺位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引发的7宗诉讼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标的总额超3100万元,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由于公司资不抵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执转破”程序,2021年底,依法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面对即将到来的破产结局,卫星技术运营公司的股东们心有不甘:“我们有技术、有人才、有资源,怎么就找不到出路?”
作为卫星技术运营公司的招商引资服务和管理机关,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大感意外:这家曾被园区寄予厚望的数字企业,尚未实现效益就濒临破产,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它黯然退场?
最着急的莫过于9名债权人,因为对公司未来失去信心,他们担心数千万元投资打水漂,因此,即便很清楚走破产清算这条路,最终债权清偿率可能不足10%,仍强烈要求法院尽快清算兑现权益。
揪心的还有公司20多名职工,公司一旦破产,辛苦数月的工资拿不到不说,饭碗也丢了。
相关利益方诉求各异,如何协调?要救活这家企业,路又在何方?一道道难题摆在了主审法官龚丽瑶的面前。
对症施治
一系列实地调研之后,事情峰回路转。
“我们深入企业和债权人内部,梳理企业成立背景、经营状况、负债原因、市场价值后,发现这家卫星技术运营公司确有盈利能力,具备实施破产和解的‘救治’条件。”龚丽瑶回忆。
危机之下,生机尚存。经过谨慎而全面的评估和讨论后,合议庭决定:调整办案思路,引导卫星技术运营公司通过申请破产和解,与各债权人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延期偿还债务,避免破产清算的发生。
“只有公司得到喘息,才有可能恢复偿债能力。这样不仅能化解债务危机,还能让债权人得到比破产清算下更高比例的清偿,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破产和解的方向很清晰。
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是破产和解实现的关键。
龚丽瑶领着法官们分别约谈各债权人,剖析公司面临困境的原因,预测数字企业的发展前景,释明破产和解制度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随后,合议庭对债权进行了科学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债权,引导卫星技术运营公司与债权人商议和解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召开听证会。公司股东在听证会上当场承诺,愿意出资先行偿还职工债权,并与部分债权金额较小的债权人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几经努力,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草案。今年4月,法院依法裁定,该案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和解,9名债权人中有8人接受和解方案。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即成立。但我们想尽最大努力争取100%和解,只有满足了每一名债权人的诉求,企业的后续发展才没有后顾之忧。”龚丽瑶解释。
一次次面对面沟通,一次次背靠背调解,最后一名债权人终于与卫星技术运营公司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一个疙瘩解开了,新的问题接踵而来。巨大的资金缺口,成为横亘在破产和解进程中的最大障碍。所有的矛盾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关键时刻,当地党委、政府伸出援手。依据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信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区政府牵头引进资金收购该公司部分资产,为企业盘活提供了资金保障,也为促成破产和解提供了强大支援。
府院联动的强力介入、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满足,消除了债权人的顾虑。
5月16日,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卫星技术运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破产和解协议,债权人在已有债权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延长企业偿债周期,成为江西首例100%破产和解案。
为表达偿债诚意,协议签订当天,公司股东就通过现金方式直接对两笔职工债权进行了优先清偿。
“通过府院联动,各方求同存异,大家的利益被整合到一起,和解方案得以100%通过,这在全国破产和解案件中也不多见。”龚丽瑶告诉记者。
化茧成蝶
绝处逢生,再闯市场,公司股东胡尊充满信心:“我们有决心在两年内打翻身仗,两到三年内还清全部债务。”
从清偿率不足10%,到100%受偿,债权人更是喜出望外:“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减少2000多万元的损失。”
职工们也从公司走出破产泥潭中看到了希望。“工作岗位保住了,一切都会好起来!”公司职工方建华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上饶经开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许晓东深有感触。他认为,破产和解的成功,保护了市场主体,维护了公平正义,化解了地方金融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助力园区做优做强数字经济意义重大。
作为主审法官,龚丽瑶依然密切关注着卫星技术运营公司的发展和协议的履行。在她看来,这起破产和解案的意义,不只是挽救了一家暂时陷入困境的数字企业,更为今后的破产审判工作探寻出一种全新的思路。
“府院两家完全可以在不越位、不缺位的框架下,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主动作为,分工协作,帮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从山穷水尽走向柳暗花明。”龚丽瑶表示。(记者 杨 静 实习生 金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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