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全省两万余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
覆盖率达96%
村(居)法律顾问是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载体。近日,我省出台《江西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提升村(居)法律服务水平,助力村居法律服务从“有”到“优”。
据了解,早在2014年,我省就把村(居)法律顾问纳入法律顾问建设的“大盘”。近年来,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省20887个村(居)中已有20052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6%。
从修订村规民约,到开展普法宣传,再到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小小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南昌县蒋巷镇柏岗山村村民黄某深有感触。两年前,他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导致瘫痪,起初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都不愿支付相关治疗费用。就在黄某一筹莫展之际,村法律顾问、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超多次深入用人单位实地调查,查阅相关录像资料,收集有利证据,最终经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程序,帮助黄某维护了合法权益。
自2016年以来,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4.5万件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万件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万场。
“随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推进,人员力量不足、服务方式单一、考核评价缺失等因素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钟玮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工作指引》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服务方式、行为准则、考核评价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永修县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有限,之前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往往要承担10余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工作。面对村(居)法律顾问人员力量不足的状况,该县根据《工作指引》,吸纳了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村(居)法律顾问团。目前,该县共有19名司法局机关和司法所干部、2名公证处工作人员、4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加入法律顾问团。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村办企业越来越多。《工作指引》将“为村(居)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等内容纳入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防范化解风险。此外,《工作指引》明确提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记者钟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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