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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首批7个派驻企业调解工作室获授牌。
据了解,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经省司法厅等部门依法登记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物业管理行业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为全省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在全省选聘90余名物业管理方面专家、学者、行业资深人士和法务工作者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纠纷调解范围包括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纠纷、业主或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等。物业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全媒体记者钟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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